我感覺樓主就像心裏失衡而去打破電話亭玻璃泄憤的街頭小子,那樣

來源: 2006-08-24 15:16: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做可能讓對方丟臉,而你又得到了什麽呢?如果對方告你,你還要請律師應訴,至少一小時$180。如果輸了,還要賠一大筆錢,即使你現在沒有,法院可以通知你的雇主,從你未來的薪金收入中每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