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這樣往死裏整我,求懂得些法律的人幫幫我!
和他在中國結婚,來美後因為他有工作我沒工作,受了無數白眼和嫌棄,最後隻好分手。辦離婚時,因為我在另一個州(這時我已經有工作了),他說他去找律師就好了,我也沒意見,痛痛快快簽了字。現在離婚已經批準,但他扣住法官的離婚裁決書不給我,非要我補償他精神損失(他自己認為有4W,鬼知道依據是什麽)並說這就是我想拿綠卡的代價。
原來我是知道他這個人小氣,報複心理很強,但沒有想到他會這樣搞我,
我現在隻有一個紐約州法院的Index號,沒有具體的遞交離婚日期和批準日期,也沒有他委托律師的資料(那個律師曾經給我寄過一個文件要我簽字,但我當時沒這麽多心機,把那個有律師地址的信封扔掉了),請問我有什麽辦法拿到法官的離婚判決書嗎?
我們是在紐約離婚,現在我在加州, 謝謝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