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來幫忙看看這個賣房合同有沒有什麽不妥?

來源: 2006-07-16 11:28:4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剛剛簽了一個賣房合同, 但心裏總覺得有些不妥. 買方要求在合同上的價錢高於實際價錢3萬. 然後等到房子settle, 我們從銀行拿到錢後, 再給他寫一張3萬支票. 他說他想用這個錢去裝修我房子的地下室. 他們想開一個family daycare. 已經和他們簽了合同, 但是合同中並沒有注明我們會給他們3 萬現金. 隻是買賣雙方的agents幫我們協商好了,settlement 後的那天, 我們雙方就去銀行寫個字據,由銀行做公證,說我們欠買方3萬,將會在銀行錢到帳後一周內, 以禮物支票的方式給他們. 不知道為什麽他不直接去買一個下室裝修好的房子? 看樣子, 他是需要現金.

各位經驗多的,有沒有聽到這樣的例子?會不會有什麽不妥的地方. 先謝了.在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