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以前不是答複過你嗎?

來源: 2006-07-05 22:24: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配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NO SEX is a good reason)為由,提出離婚訴求,同時向移民局提出拒絕資助您的配偶的綠卡申請。 所以她不能繼續合法居住在美國,同時如果她想申請
家暴受害者的特別移民條款,她必須證明她本身是家報受害者,(與她的孩子無關)如果您上麵說的屬實,她應該沒有辦法證明您曾經對她施暴,基本上您就不用擔心她可以經由您取得合法居住美國的權利,她如果得回中國,您相信她會有前有時間跟您大跨國官司? 就算她轉成F1或是伸請H簽證,這中間所需要的心血決不是她這種托福都考不過的天才可以負得起責任的。
轉自以前老貓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