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婚姻法(MATRIONIAL LAW)中均對法院行使對離婚訴訟管轄權(JURISDICTION)有所規定,如果不是在本州結婚的,就會有一定的RESIDENCY REQUIREMENT,一年兩年不等。美國法律不象兄台想象得那麽簡單。不知道這次是不是用了足夠的“法言法語”把問題給您說清楚了,如您不滿意,我下次努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