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法居士給看看

來源: 2004-03-01 21:19: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你公司產品是什麽了?如果是營銷的是軟件產品,當然是沒問題;如果是銷售“偉哥”、“偉妹”之類,那就有問題的啦,除非那“偉哥”、“偉妹”經改良變成什麽數碼的了,也許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