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樓上說的那麽嚴重,不過還是建議花錢找個律師把案子dismiss了

來源: 2006-06-25 22:00:4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好,按照移民與國籍法,沒有被判六個月以上都是可以拿到綠卡的。至於工作方麵,隻有少數工作要求事先調查有否被捕曆史,如政府執法人員,保安,證卷保險業等,你們現在也沒有資格做,將來也並非一定要吃這碗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