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本人不讚同,但你朋友沒有義務付錢。

來源: 2006-06-11 10:32:4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主要是看醫院有沒有你朋友的SSN,如果沒有,直接把討債公司的信扔到垃圾堆去好了。美國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還,他們把他沒辦法。(如果父母準備回國的話就更加沒事了。
但是如果醫院有他的SSN,並且也有他的簽名說他願意負擔父母的醫療費用的文件的話,就不行了。
當然,做人要厚道。有錢以後最好還是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