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給移民局官員的信中有提到我在OPT期間努力地尋找工作. 我所在學校的International Center也曾在給我的Email裏認為並沒有法律規定OPT期間必須工作,否則就不合法;但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OPT期間可以不工作. 我不知道可以找到什麽法律規定或依據來支持我的Motion for reco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