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各位大俠指教:我該怎麽辦? 先多謝了!
小女子住NJ, 有一女性室友(是二房東),年齡比自己大幾歲,兩人都單身。
當初是看廣告找房,去年八月底入住,因為覺得兩人來美都是先讀書後工作,最起
碼都是受過教育,應該通情達理,而且該女表現極為友善,本應平攤房租,她說她
是房東,願意多出五十刀,出門在外一個人,凡事隻求與人為善,和睦相處,所以
就選擇入住。
八月底搬入,九月我回國探親,與之沒有更多接觸,十月底十一月初,房主修繕窗
戶,
因為工人出入開門,自己也跑前跑後幫忙,才偶然發現她的房間大自己許多,與當
初她說房間都是一樣差別很大。心裏感覺有種被人騙了還要你感激的感覺,自己隻
是提了一句:你房間這麽大啊? 她立刻翻了臉,說:這是當初講好的,沒得改,不
想住就搬出去。
我說:我是覺得不公平,否則我們換房間,我多出五十刀,你願意麽?她說:當初
我看你挺好的,現在你不滿意,就立刻搬出去。我說:我按時繳房租,搬不搬家,
要什麽時候搬我自有安排,不需要你來提醒。而且,要說公平,廚房,客廳,浴室,
是公用的,你不能全占滿了,我連一點點地方都沒有,我要想跟你計較還用等今天
麽?
但從那以後她就再沒有了好臉色。她出入房間動輒就摔門,而且隨時隨地找碴要吵
架,不管是清晨還是午夜,你要有說句話讓她關門輕點,她會隨時敲門,叫囂著:
不願住搬出去。
冬天不是搬家的季節,也不易找房,自己隻好隱忍,隻要可能,下班盡量不早回家,
或者回住所後,就呆在自己房間裏不出來。房主兼一房東,偶然碰到自己多半表示
同情,說她很難與人相處,她搬來三年裏,同住的室友換了七個了,最短的住了一
個月就搬走了。我是跟她相處最長的一個。我不知道該對這種同情說些什麽。
她沒有朋友,除了看電視就是睡覺。但是如果我有朋友晚上打電話來過,她反應就
很激烈,要麽當時就將她放在客廳的電視開得很響,要麽就在午夜十一點半或十二
點以後一遍遍出入她房間而借機摔門,摔窗戶。被她午夜摔門聲嚇醒是常事。
她工作的地方離住處很近,大約開車十分鍾。所以她下班比自己早很多。自己寧可
避著她也不願找氣生,但她是隨時隨地要找事生非。每天她五點回家先睡覺,我不
回來她不起床,不管多晚,我前腳進門,她後腳就起床進廚房做飯,把廚房全占上,
如果自己想做飯,就得排號,等一個多兩個小時才輪到自己。那時候要麽餓的受不
了了,要麽累的也沒有胃口了。我覺得她是故意的。
知道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盡快搬走,可是一邊工作,一邊準備搬家,也讓人精疲力
竭,而且沒有一日安寧。
但是五月份,我通知她我準備搬走,她更變本加厲。
我覺得有人如此對自己不是什麽好事,所以很少跟人提。最近我男朋友知道了這種
情況,常常約我出去吃飯,省得跟她碰麵,同時他也在替我看房子。為了安慰我,
BF 還不時送花給我,看在她眼裏,更加了不得了。(她曾經要我幫她介紹男朋友的
)。
因為被她鬧的受不了,我想了一個對策,每次她半夜三更摔門,或敲門漫罵時,我
就撥她電話號碼,她就不得不丟開我去接電話,但我隨即就掛斷了,也不跟她回罵,
(說實話,她要吵起架來我插不進去一句話)。多數一次,頂多兩次,她就沒有興致
在我門前繼續騷擾了。
我承認這是下策,是有記錄可查的,但每次都是發生在她半夜三更把我嚇醒之後,
還鬧事不休之時。 並不是每天,我隻要能忍,就忍過去了。
她並沒有什麽朋友能常打電話給她,而且每次點話都發生在她找事的時候,有點腦
子應該想到是我。
現在事情來了,她報告警察我騷擾她。我不怕她。
但是,希望各位給個公正客觀的意見,即使不算懲惡揚善,但是我想,做人不能畏
首畏尾,有些東西是應該維護的。
這裏先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