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完了?不再討論了?就因為我發了兩條?

來源: 2004-02-26 21:54: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能給人家解決問題也行。“什麽拿到東西就付錢,沒拿到東西就不給錢”,你用票據來支付,就要承擔票據上的責任,票據上的權利和義務跟你實際買賣關係的權利和義務是兩回事。你不懂沒關係,還在這裏胡說八道,誤導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