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的無責任方最忌諱的就是:
1)等不及警察,擅自離開 (不管你有多少理由。。。)
2)沒有警察報告,對爭取以後的賠償就變得很不利--- 你就跟他們扯皮吧, 賠錢的是他們,那還不拖死你。。。
3)最壞的結果,就是最後兩手空空,你什麽也得不到。。。
接受教訓吧
警察沒有錯,是你的“好心”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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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第三條,就是當這個肇事司機倒打你一耙, 或者不承認的話。。。 -minisis- ♀ (52 bytes) () 05/06/2006 postreply 10: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