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國內草率拿了結婚證後分赴不同的國家,以至雙方婚後沒有共同夫妻生活,兩人在婚後的三年除了兩次短暫的相聚一直處於分居狀態,而且這種分居狀態仍將持續(三年以上)。現一方因完全傷透心堅決要離婚,但是另外一方不同意,所以想請教各位,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成功(判離婚)的幾率有多大,多久才能判定? 因為拖得太久,所以想速戰速決,請問有這種可能嗎?還是一定要打持久戰?另: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