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難一點的TAX問題求助

來源: 2006-04-11 12:30:0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友人屬RA前年回國結婚,現太太還在國內,簽證在辦理中。前年的稅按規定分開報,
她是屬於NA無美國收入而毋須報稅。去年可以合報了。按法她可算作RA。
問題就來了:
1。RA在國外為當地雇主工作,可享UP TO 8萬元免稅(FORM2555)。她可以嗎?
2。RA在報稅日(4月7日)當日如在境外居住,可以有自動的2個月延期。她有嗎?
哪位大蝦可以幫一蛤!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