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是你們的錯

來源: 2006-04-04 08:53: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們想cancel, 一定要簽字後的第二天去解約。 還要保存有關解約的所有相關資料和簽名。 不能說,我不打電話,就證明我不參加了。 是你們不對的。 記住,證據!!! 口說無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