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以探親簽證來美國 , 就說明原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已經

來源: 2006-03-19 21:42: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 存 在 了 , 需 要 重 新 申 請 移 民 手 續 , 或 在 美 國 國 內 調 整 身 份 , 前 者 需 配 偶 填 I-130, 你 需 回 國 等 候 約 一 年 半 , 後 者 填 I-130/I-485, 在 美 等 的 時 間 根 據 你 所 住 的 城 市 有 不 同 , 從 3 個 月 到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