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通知另一邊孩子的聯係地址什麽的就可以了,是吧?用不著達成什麽

來源: 2006-03-14 11:05: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需要什麽協議,那可能隻能去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