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property issue
基本上這必須視您所居住的州來決定,一般的情況,由於這是您先生婚前所購置的房地產,所以您並沒有擁對這項房地產的產權,同時也不是您們現在居住的房地產,也就是說他與他的合夥人可以自行處理這項產權,無需您的同意。至於如果您的先生如果意外過世之後,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在大部份的州如果他的直係血親不參與爭取該財產的繼承權,您自動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然而您如果接受此一安排,您也同時需要承擔該產業50%(or percentage he had)所遺留或產生的一切債務,有時這並不是最佳的選擇,(如果債務大於資產淨額),同時您可能需要繳納大筆的遺產稅,在田納西,這個比例可以到總資產額的47%,所以如果有可能,您的先生應該考慮立一個遺囑,將該財產的產權遺贈給您,或是授權他的合夥人將產業變賣之後將所得價款對半均分。當然老貓會建議您與您當地的律師諮商一下,因為有許多可以節稅與保值的方式可以保護你們,但是方式因您所在的州或許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