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裏有討論離婚的帖子。我一直有個很頭疼的問題,盼望有知情的認指點一二。先謝過了!!! 老公在國內。我現在美國。我們在國內結的婚。我已在國內起訴離婚,昨日開庭。勞工不同意離婚。一個月以後再審理。事實上我與他有兩年多沒有聯係。聽說可在美國登報公告宣布婚姻實效,但不知有什麽條件要求,如何操作?我有沒有必要這樣做?在中國結的婚被美國承認嗎?還有,如果登報公告,我可以在外地的報紙登嗎?我在的地方有很多朋友,我沒有告訴她們我的婚姻狀況,不想有什麽壞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