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單身老貓:老題新問:商業糾紛

(i)
商業合夥,不論如何,贏虧對半均灘是不變的道理,除非有事先約定的協議,對於物業的損失當然由您們雙方共同承擔,任何商業投資不論如何穩妥都有一定的風險,所以這種狀況除非對方同意負擔一切的損失,你沒有辦法要求對方歸還您全部已投資的資金,老貓在上次給您的判例中已有說明,請參考。
(ii)
商業投資,你們沒有購買任何保險來保障您們的投資更屬不智,同時由於是合夥經營,這個決定一定是你們共同同意的,當然因此造成損失,責任當然由您們平分,同時如果任何額外的民事求償 (如房東對您們提出民事求償訴訟等等)您都必須分擔50%的責任,這當然就牽涉到到您們合作的方式是以"公司拆股"的形式或是"雙方一人一半合股"的形式,若是前者,你們可以申請破產保護,若是後者,你們雙方需要均攤賠償的責任
(iii)
有關"勝的機會有多大?"的問題,老貓沒有水晶球,無法給予您一個準確的答覆,老實說您當然有權可以對您的合夥人提出法律訴訟求償,(因為肇事人是他,同時人為火災通常並非不可抗拒的災害所以他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然而老貓不認為您可以獲得全部的賠償(理由在於您們沒有購買任合保險來保障您的投資,所以這代表了您相當明白這項投資的潛在危險,所以您間接需要對這項投資的損失負擔一定的責任)同時就算您贏得案件,扣除訴訟的費用,您所獲得的可能不會太多,這還不包括如果對方宣告破產,您還是一毛也要不回來,但是其實您最大的損失可能是您從此失去一個朋友。或許對於您這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iv)
最後,老貓個人不認為"您是最大的受害者",其實老貓到以為您的合夥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因為他不但損失了所有的投資,忍受因為自己的大意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還要麵對向您這樣的"朋友",老貓隻能勸您一句,"錢,損失了將來還有機會賺回來,朋友,失去了是一輩子也拿不回來的",望您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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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單身老貓:老題新問:商業糾紛 -mrkind- 給 mrkind 發送悄悄話 (324 bytes) () 03/02/2006 postreply 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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