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Family law in California

來源: 2006-02-24 15:21: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你的回複。

再請問,什麽是"cooling period"? 就是要分居嗎? 我帶著2個孩子不可能搬家,他不肯離婚也就不可能配合我自己出去租房子住,那麽這個cooling period要怎麽實行呢? 他畢竟是孩子爸爸,我不想當著孩子麵趕他出家門,我們至今還沒有當著孩子的麵吵過很厲害的架,因為老大5歲了懂事了,我不想傷孩子心。如果老公就是不肯搬離,我有什麽辦法嗎?

"$1312 per month in child support"是指每個孩子可以拿他$1312呢,還是兩個孩子一共才可以拿這麽些? 老大老二都要交學費,離婚以後他有義務負擔一部分學費嗎?

謝謝你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