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公司想要賴我的年終獎金!
我們公司, 美西部, 2005年的年終獎金定在3月初發, 由於公司業務達到計劃,按例我這個級別可以拿到15%, 對我來說就是$12,000的Cash.
可是公司昨天突然宣布了裁員, 也包括我在內, 並明確表示不會給我應得的獎金. 我的問題是, 這是公司的權利嗎? 真黑啊!
我幾年前來公司時的Offer Letter上寫著我會參與Bonus計劃, 可拿至15%. 這幾年幾乎每年都拿15%. 沒想到突然失業, 又沒了辛苦打工的獎金.
大家有什麽主意嗎? 有沒有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下星期我要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