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請教高手: 我有幾個問題不是特別的明白,懇請大家的幫助: 1,我老公是2000年8月來美的,仍是F1 身份,今年報稅應該用什麽表?我是H1B沒有豁免了,是不是可以JOINT 報稅, 應該 用什麽表? 2,我有一個寶寶在2005年出生,可以申請多少的減稅? 3,母親B2簽證在這裏呆的時間超過半年,想把母親作為DEPENDENT, 是不是需要添W7表, 然後與退稅的表格在4月15號前一起寄給W7上的地址就可以了? 而不是要寄給原來要退稅的地址? 謝謝你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