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追尾被告怎麽辦?
去年二月的一個晚上,老公開車不小心在一路口發生輕微追尾,前麵的車尾和我們自己的車都沒有明顯撞痕,警察來過寫了報告,我們也報了保險公司。當時對方叫了911,所以救護車也來了,把對方車上的兩個人都檢查了一下,沒事後我們才離開。之後,保險公司包修了對方的車,車主倒沒事了,那個乘客卻一直跟保險公司扯皮,估計他確實沒受傷,所以一直沒從保險公司那得到好處。一年過去了,卻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說是這小子把我們告上了法庭,索求傷害賠償五十萬。法院要求三十天內有答複。
這樣的事情大家碰到過沒有?怎麽處理才好?有不有可能dismiss the case? 如果真上法庭,需要注意些什麽事項?
謝謝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