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來美7年:J簽證3年,豁免後轉H 2年。後申請綠卡,用了EAD和AP。現在是EAD,485 PENDING。 去年父母B-2來美,待了8個月。 我可以申請父母為我們的DEPENDENT嗎? 如果可以填W-7時,除父母的護照公證外,還必需要什麽輔助的證明嗎? 父母的護照,誰公證的才有效? 多謝各位好心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