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如果離婚了,條件綠卡也就喪失了。除非對方對你有欺詐、侵犯你人身等事實,並你有足以證明該事實證據的情況下,移民局可能會有另外的考量。 另外,外遇不足以使移民局考量範圍,隻能算過錯。僅在離婚時的財產方麵,會照顧你作為無過錯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