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澄清一點:經過各位的基本知識傳授,我已經基本決定按照大家的意見:即以ra 合報,所以下麵所有問題是基於這個基礎。 所以我是想問,如果選擇ra 合報,老公的雜費能不能算作deductible? 您的意思是不是說:如果選擇了“老公的雜費”deductible (大約2500美元)就不能選擇standard deduction 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