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書寫本來就很簡單邏輯化。 我擔心的是他的妻子有沒有可能告我精神傷害。還是這個和誹謗罪有幾步之遙。 主要是打官司的話他能付的律師費會比我多。不過他人很cheap, 未必願意去付那個律師費。:) 非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