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不是很懂法. 隻是常識覺得既然你朋友是美國公民, 應該在美國

來源: 2005-12-22 23:16: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美國律師事務所不可以在中國打官司,沒有資格出庭.
2. 除非他是大富豪,否則支付不起美國律師事務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