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離婚案困在大陸怎麽辦?
我朋友是公民,被成都一女子騙婚。當初他對娶國內的女孩不是很放心,特地找了個比較醜而且沾點兒遠親的人,結果還是栽了。女的揮霍他的錢並包養一大學生。女的在廣州簽證時仍帶著小男朋友開旅館,結果被朋友抓住取消了簽證資格。朋友要求離婚,女方同意了,條件是分朋友在美國財產的一半,理由是結婚已兩年。同時,女方的母親伍女士把朋友父母托管的兩個退休銀行帳戶全部取空,又霸占人家兩套房子不還,美其名曰賠償女兒青春損失費。兩位老人千裏迢迢趕回國,盡管戶頭是自己的,還是追不回來,因為房產證被女方捏著不退。
這伍女士小學文化,可能力通天,自稱西南三省的法院都是她家開的,不怕被告,說她姐夫薑xx在中國高院身居要職,是副總理級,四川無人能比。
朋友一家老實厚道,在美國生活久了,以為在大陸也可以通過正常法律渠道要回自己的財產,就請了律師打官司,結果反被女的通過關係弄了個限製出境令,從三月到現在都快過新年了還回不了北美,就隻是為小小一樁離婚官司而已。男的工作丟了不說,還要花大把銀子在官司上,並且又讓親人深受牽連,弄得焦頭爛額後悔不迭。
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麽建議可以幫一下他?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