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加州,在Oregon右出租房,房客不交房租,遞交eviction notice後仍不交,現 在eviction notice規定的72小時已過。請問 1) 如何到當地法院file a case. 2)是否一定需要律師, 3)file case是否一定要親自到當地去做,還是可以委托他人或律師? 4)多久可以開庭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