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幼兒園起訴了,非常非常氣憤!幫我!(case study)

來源: 2005-12-02 01:37: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Background
今年一月份,我因為臨時很忙,所以給1周歲的兒子選幼兒園。 和director說的很清楚,因為兒子小,怕不適應,因此我決定先付2周的費用。 (這個幼兒園是月費 和周費任選的。)並且在這期間我們要去加拿大旅行1-2周,因此費用並不包含旅行空缺的這一周。並且之後,我要帶兒子回國,等他回來再接著送過來。所有這一切director都說好。

旅行回來,我又送了兒子一天(星期一),剩下的一周時間因為他病了,所以沒去。算下來,我付了兩周費用隻送了兒子4+1天。

我當然知道,幼兒園不會因為孩子缺席而退錢,這我連想都沒想,然而我萬萬沒想到,現在他們居然起訴我欠錢!費用不多,390元。但是在是氣憤不已!

第一。 我和director說的很清楚而且她同意的, 我們先付兩周,再看情況。所有的旅行安排也是事先和她說好的。

第二。再我付完費用,催了幾次,才拿到receipt, outstanding balance居然寫的390。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回國了,我先生去拿的,他有疑問(從始至終他都沒有參與),說我問完老婆,如果數目是正確的我們會還,並要求給詳細的材料。未果。然後他們從來沒有跟我聯係,忽然就把我告到small claim court.

第三。事先說好的2周費用,他們居然說其中一周是放在security deposit裏麵 (這是之前提都沒提到的)因此,兒子的第二周的那僅有的一天,被計算成需要付整月費用 (可正月費用也要大於390 阿)真的是糊塗帳,而且根本沒有給我計算過程。

第四。我試圖跟他們好好溝通,結果上來就是要麽付錢,要麽法庭見。可憐我手上沒有當時的那份package, 和兒子的出勤記錄 (他們說我沒有權力要求)

。。。。。。。。

總之,我一定要出庭,據理力爭!

可是我手上沒有材料,最主要是沒有人證!他們可以隨便說。
我現在手上的材料有
1 我和兒子的出入境記錄。2月-12月 在中國,一月中在加拿大。 這樣一個國際旅行,我一定是提前做準備,並且事先跟幼兒園達成共識

2 信用記錄 (證明我有很好的信用)

3 支票 (兩周我是開的一張支票,如果他一定指名一半是security deposit,那麽我會要求他出示幼兒園的專門security deposit帳戶。

我會要求他出示
兒子的出勤記錄,費用計算過程。


如果我證據不夠輸掉官司, 我會在一個月之後,接著去起訴幼兒園,不還我security deposit,我也要做原告。我深深知道如果我不主動要,他們不會主動退我的,也要讓他們花錢花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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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寫了這麽長! 是不是應該寫個節本?

大家都來幫幫我,我應該怎麽argue。 尤其是像這種oral contract and written contract 一起的case.

daycare 認為我簽的那些package 就是formal enrollment,就應該按照上麵付錢。

我的argue。 we also have a oral contract. 因為這份材料,主要是一些介紹性的,聯絡,醫療,意外性質的這些文件。並沒有真正說入學幾個月,從哪天開始。
而且我還可以argue,因為是臨時性的,我甚至沒來得及交兒子的預防針表!

還有什麽??多謝多謝!

in addition, where i can find the related regulations to apply to my case?
Any comments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B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