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簽過婚前協議的,對方男的有兩個孩子,協議的大致是婚前財產與債務各自,婚後共有,雖然這麽說, 但男方還逼著女方簽字放棄 了401退休金的繼存權,繼存人是他的兩個孩子。現在這個女人懷廖這個男人的孩子,想知道這孩子生下後將改變僧麽?協議裏並沒有定義婚後還孩子的財產的事情。請有經驗的人或知情人提供一些信息,謝謝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