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involve三輛車, 我是中間一輛, 警察給我後邊車主ticket(follow too close),警察報告認定是後邊車主的責任。我的車前方撞得挺厲害,是因為前邊車有trailer hitch. 它把我前麵的bumper都拉掉了。 後邊車主的保險公司Hartford不願賠索,理由是因為我的車後麵撞得不厲害,認為我先撞前麵,後邊車主才撞我。該怎麽說服他們呢?希望有經驗的兄弟姐妹出出主意,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