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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05-10-23 19:34: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朋友,沒付房租就一走了之, 不推薦。 如果認為你不應該付房租,你可以上法庭, 其實房東房客在小額法庭上打官司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但從你簡短的介紹中, 感覺你的理由欠佳。既然住了房子, 就把錢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