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的朋友去買電腦,結果電腦公司把價錢算錯了,所以少出了近100元,2天後公司打電話過來說算錯了,要我朋友再跑去把錢給交了.公司地點很遠,就算要給錢也不因該是朋友跑過去,而是他們自己過來收,因為這是他們的錯誤而造成的.請有懂法律的人幫忙指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