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求助

來源: 2005-10-18 10:22: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很不幸,依您的情況恐怕您原來的公司是對的,因為您原來的公司照理說未來仍然可以有機會競標這個政府合約,尤其如果新的公司如果不能順利承辦這個業務,政府很可能回頭找原公司來接手,老實講新公司越不稱職,您原來的公司爭回這個合約的機會相對就會增加,所以您原來的公司阻礙您到新的公司發展是真的有理。
不過,不用急,你應該與新的公司商量,看看他們能否和原公司商討實際BUY OUT您的雇用合約,或是經由原公司僱用您成為新公司的合約商,(也就是說,您仍然為原公司服務,但是在新的公司上班),如果拰的技術更好,同時又是新公司真正需要的人才,應該不難取得一個良好的解決方案,否則您恐怕得另外再找工作了,這是中國人在美國工作常見到的一種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