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她朋友這樣做是否對她帶來經濟上的風險?

來源: 2005-10-16 08:16: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正在美國讀書, 因為對學校的宿舍不滿意(太貴,比民居要貴上很多), 所以就想搬出去住. 但是在外麵的民房全都是收取現金的,她自已帶來的美元又不多. 幸好她有一張在馬來西亞開的銀行卡,她在那個國家的親戚可以存入當地的貨幣(好象叫林吉特), 而她在美國就可以通過刷卡付費.但是如果想從卡裏取美元現金的話,就要付一定的手續費. 於是她就想和別人換錢. 她用的她的那個銀行卡通過轉帳幫另一個男生交了在學校的住宿費, 按道理那個男生應該存同樣金額的美元到她在美國開的另一張銀行卡上.但是那個男生說他不喜歡用現金, 太多現金在身上不安全. 他隻願意開支票. 但是因為他現在正在申請銀行的信用卡,如果銀行知道他付出大筆現金去還錢的話可能對申請信用卡不利.所以他要在支票上的用途一欄上寫借錢(意思就是借錢給我朋友而非還錢給我朋友). 現在的問題就是,他在支票上寫了借錢, 而我的朋友拿了支票去銀行裏兌現,是否就等於承認了我的朋友欠了他的錢? 結果就會造成:本來是他欠我朋友的錢,現在是我朋友欠他的錢?

銀行在處理類似糾紛時是否會看重支票上用途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