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點太心胸狹窄而且也不合法.
首先,你老公付給孩子的撫養費用遠高於法律規定的.
我告訴你吧,我認識一個女人,在美國工作,她前夫在國內,應該掙的比你前夫工資高,他的職位很高,在google能查過她前夫的新聞,法院判的,一個月1000RMB.
=$120.
但這女人從來沒有在我麵前罵過她前夫,而且前夫是因為第三者和她離婚的.她和她前夫是青梅竹馬.
第二,如果你前夫根據法律要分房子,也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他也一定能分到.
你已經占了很大便宜了,還要罵他不是東西.我想你前夫和你離婚是有原因的.你也是太過自私.
另外,我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