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我喜歡移民, 而是全家想移民, 而隻有我的學曆和工作經驗夠申請 2. 你比我前夫更惡毒. 買了房子分財產, 這段時間我母女在澳大利亞如何生活住宿. 看來你是那種會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賣親生孩子和父母的人. 3. 看清楚貼: 前夫每月工資二萬, 給兒子500澳元, 折人民幣三千. 天哪, 這裏怎麽這麽多弱智,無能的失敗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