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置頂: 我需要付這個費嗎?

來源: 2005-10-10 09:38: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因為您是現任屋主,錢得有您出,當然你可以找原屋主要回,但是老貓估計你的原任屋主不會願意付這比錢,同時如果你在closing時沒有注明對方得付這筆錢,你恐怕也沒有方式可以尋法律途徑要回,總之您恐怕隻有認了,一旦closing,房子的一切責任與問題就都是你的,所以除非你有TITLE INSURANCE 來保護你免於這類問題,否則你隻有自己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