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說明這個工作不適合你呀

來源: 2005-09-22 15:46: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走就走了. 還告什麽?
受到不公平待遇,為什麽不告?為什麽不能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本來凡事都是公說公有理, 理不清的. 能有多大勝算.
勝算相當大.找一個no fee,分成的律師,會有什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