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準備離婚,但是身份問題比較頭疼. 我是H1B,她是H4。如果離婚,她就隻有回國。要不就是轉F1。但是她不太願意讀書,也不想化這筆冤枉錢。 現在我一個想法。我們想在國內辦離婚,但不向美國機構遞交任何離婚文件,這樣她就可以保持她的H4身份。當然這種狀況不會持續太長時間,一兩年吧。 不知道我這樣的想法是否行的通,對她是否有什麽風險?萬望各位指點,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