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你的話,不打算將來跟你分手的話,應該署你的名字啊。 如果不愛你,打算馬上跟你分手的話,這個房子就是全是他供的,將來你們要是離婚你也有一半啊。不知道你們加拿大法律是不是不一樣。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是這樣的。 你跟他這麽多年,難道不知道他這麽做的原因?是多心多疑信不過你,還是不打算跟你過了,你應該有數吧。 好好跟他談談吧,離了再找一個也會這樣那樣的缺點,不一定比這個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