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既然不好意思讓老公賠,那就別要了。

來源: 2005-07-17 21:58: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基本上,他需要負擔您的膳養費,直到您再婚或是經過計算您的個人收入高於他的收入為止,通常家事法庭的法官會計算一個大至的數字,所以如果他想免麻煩,不如考慮大家商議一個數字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