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答複,我還是不太明白,請進:

來源: 2005-06-29 19:19: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交通意外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7000的話,交通意外的當事人和保險公司要報告DMV備案。

關於這個,沒有人(保險公司,警察或其它方麵)提到過,我門在NC,當時叫了警察,給了單子讓上庭,我們請了律師,她替我們上
庭且CASE 給DISMISS了,所以沒有點,
這種情行DMV有沒有記錄呢?如果DMV沒有記錄,其它保險公司
如何查呢?
到哪裏知道應不應報告DMV備案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