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情況下,銀行是不是完全沒有責任了?

來源: 2005-06-28 17:02: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個朋友,在帳戶裏被人用假支票偷了7000刀, 因為她也沒有常去看這個帳戶,所以等發現時候,已經過了好幾個月, 銀行(bANK OF AMERICA)說超過60天, 銀行就對這些unauthorized transaction 不負任何責任了, 所以不賠償。

說說這個騙子的手法吧, 譬如我這個朋友,名張三, 在超市裏用支票副了50刀,超市收銀員jack拿到了這張支票, 他就用電腦打印了一張類似的支票, JACK文化還不高,支票上還很多錯字,包括把張三的名字都打錯了,打成張二了, JACK因為正好偷到了他的醫生KARL的身份證, 他就把支票的收款人打成karl, 數額填了7000刀, 然後他冒充karl, 去karl的開戶行(也是bank of america)存進了支票,並要求銀行支付現金給他,他拿了7000刀就走了。

現在bank of america認為已經過60天, 他們沒有責任來賠償, 而醫生karl也是受害者, 拒絕轉錢出來, 報警吧, 警察認為7000塊的小數也去麻煩他們,根本不管。 所以張三這7000刀就這麽沒了。

我想問一下,銀行真就一點責任沒有了麽, 張三的支票也是bank of america印的,那張假支票上,除了帳戶號碼是對的外,名字,地址都是錯的。支票上的SECURITY NUMBER當然更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