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有過類似的事情?
有沒有人有過類似的事情?
2周前我卷入了一場車禍。事情是這樣的,我在LOCAL開車,當時車速很慢(不到10MILES/H),換到左LANE的時候被後麵的車撞倒車尾側麵。當時我的車轉到右麵,和右LANE的車發生輕微的摩擦(皮外傷)。和我撞上那車損傷較嚴重(外傷),但是那車本身不值錢(不值2000USD)。輕微摩擦的那車摩擦在後側麵,根本花不了多少錢。我的保險公司和受傷嚴重的車是一個,現在是保險公司(AAA)告訴我,我的保險額(10,000USD)可能不夠。保險公司沒有收到估價單,憑什麽說不夠呢?我聽說保險公司可以TRADE IN 損壞嚴重的車如果修的價值超出了陪的價值。保險公司還建議我自己找律師谘詢一下,同時又告訴我如果我找了律師,保險公司就不幫助我了。到底是怎麽回事呢?我該怎麽辦呢?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告訴我保險額不夠,同時又給另兩輛車發信讓他們也找律師告我們呢?如果不夠,一定是保險公司敲我的竹杠,我該不該找律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