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2-3千的賠償很合理,但隻恐怕他日後還有要求。

來源: 2005-06-16 16:09:1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你應該向他要“不再進一步索賠的書麵承諾”。

另外,即便是受害人向你索償幾萬,甚至幾十萬,你也不能說人家是“無賴”的。他是受害人,當然有索償的權利,而索償多少是沒有標準的,見仁見智。但你當然也有拒絕賠償的權利。如果你們談不來,不能作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恐怕上法庭是必然的了,到時候你的損失肯定不止2-3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