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上的情況,她屬於極左翼,經常參加阻撓反對ICE行動。另外她也不是像你陳述的“逃竄”,她是開車衝向車前方的探員,
雖然她可能是在逃跑也是屬於危險駕駛的襲警行為,所以你的話屬於忽略事實誤導讀者。即便在普通的警察執法中這種行為也是可能導致警察開槍的。難道那些開槍的警察也是如你說的同時是Judge,jury,executor了?
你說她絕對有權阻撓ICE抓捕非法移民的行動,不知道你的法律依據是什麽。您應該很清楚你如果去幹涉路邊警察執法是會被抓起來的吧。還是你們加州特殊可以去折騰警察不承擔後果,反正我們這不行。
我很喜歡台灣人,所以我相信你是具有台灣人的善良,但是我覺得在這個案子裏您的善良有點糊塗了。
